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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工伤身亡,岳父和生母因争抢赔偿金闹上法庭?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4-11 11:46:59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上门女婿工伤身亡,岳父和生母因争抢赔偿金闹上法庭

某家有姐妹五人,姚某王某结婚时,按照当地风俗,王某做了上门女婿,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大王小王,很不幸,王某在工厂打工时不幸坠亡,姚某与自己的孩子三人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由公司一次性赔偿82万元整之后姚某只分给了王某父亲邓某1万元的赔偿款,但是邓某因不满获得的赔偿数额,遂将母子三人起诉到法院审理当中,被告母子三人又将姚某父亲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您觉得法院会怎么判呢?经过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虽然作为上门女婿,但是对姚某的父亲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的五个女儿,姚某的父亲并不是王某法律意义上的被抚养人,姚某的父亲王某的岳父,也不是王某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所以无权分配王某的死亡赔偿金原告邓某作为王某父亲,因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定由原告邓某以及被告母子三人分割赔偿款项,没有姚某父亲的份额,您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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