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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事发在湖北,女租客在出租屋内触电后发生意外,房东被其家属索赔136万?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发在湖北,女租客在出租屋内触电后发生意外,房东被其家属索赔136万?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房东和租客认识,于是就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导致房东败诉,只能赔偿,如果您有房子正在出租或者准备出租,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在合同上加上“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该房屋内所有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给承租人及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如果利用此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拖欠房租超过15日,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予出租”,能规避不要的麻烦,您现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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