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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典案例:
林某明知“狼一”欲转移犯罪所得,仍在“狼一”的指使下,在其住处某小区XX幢XX梯XX室使用其本人及妻子蔡某名下的共计11张银行卡及二人的微信账户予以接收、转移。
本案,行为人的掩饰、隐瞒行为使上游犯罪所形成的违法财产状态得以维持、存续,妨碍了司法机关利用赃物证明上游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妨害了正常司法活动,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多久?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根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数额、犯罪对象、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综合考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数额、危害后果、上游犯罪的危害程度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