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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什么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其隐私所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保护的是自然人的隐私。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被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侵犯隐私权的责任承担:
1、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隐私被侵犯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现行刑法中,虽未专门规定侵犯隐私权的罪名,但部分条款中包含着对隐私权的保护。如果行为人在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同时,还涉及其他法益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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