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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十年相伴未登记,继承权之外的法律保障
当事人赵阿姨今年68岁,与86岁的老赵共同生活了整整十年。老赵的原配妻子早年离世,十年前,他与邻村的赵阿姨情投意合,便搬到一起生活。二人虽未登记结婚,也没有共同的子女,但十年间,他们像普通夫妻一样买菜做饭、互相照料,感情十分深厚。然而,老赵的突然离世,打破了这份宁静。
老赵去世后,他的儿子和女儿第一时间上门,毫不留情地将赵阿姨赶了出去,甚至直言:“你不是我们的妈,也不是我们爸的合法妻子,别想分一分钱财产。"赵阿姨满是委屈与不甘,照顾对方十多年,难道什么都没有吗?贵州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从法律层面来说,她确实没有继承权,但她可以依法申请因照顾被继承人而获得合理补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这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继承,而是一种补偿性分配。明确了这一点,我们便有了努力的方向 —— 不与子女争抢继承权,而是主张适当分得遗产。
分以下几步走:
第一步,固定十年照料的证据链。例如:医院的陪护记录,详细记载了她长期陪同老赵就医、护理的过程;水电缴费单据、买菜消费记录,证明二人长期共同生活;还有邻居和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她对老赵特殊且持续的照料,以及日常起居的视频、照片资料等。这些都是法律衡量照顾义务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推动调解解决,争取合理生活保障。向法院提交材料,请求在遗产分割时作出合理的照顾补偿。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别再以为和老伴儿住在一起就是合法夫妻,只有结婚证才能赋予继承权。但另一方面,没结婚也不等于没权利,只要你真的付出了、照料了,就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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