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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抚恤金并非遗产,若被一人独吞,其他近亲属可依法维权。
抚恤金并非遗产,若被一人独吞,其他近亲属可依法维权。
赵某家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抚恤金被其中一个子女独自拿走,其他兄弟姐妹想知道能不能把钱要回来。贵州贵阳资深律师来告诉您,答案是肯定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由一人独占,所有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都有权分享。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得明确抚恤金的性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类费用并非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而应视为家庭共同共有财产。
从法律定义来看,《民法典》继承编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为抚慰、补助其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而发放的经济补偿,并非死者生前拥有的财产。这就意味着:
1、老人不能通过遗嘱指定某一子女单独继承抚恤金,即便有这样的遗嘱,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2、抚恤金应由所有近亲属共同享有,而非某一人独占。
现实中,很多人会把抚恤金和遗产混为一谈,认为“和遗产一样,谁有遗嘱就归谁”,这正是纠纷的常见根源。其实,抚恤金的分配虽不直接适用遗产继承规则,但通常会参考类似原则:在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间合理分配,同时兼顾各亲属与死者的亲疏程度、经济状况等——比如对生活困难、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亲属,可适当多分;对未尽赡养义务的,可能少分甚至不分。
如果有子女独自占有抚恤金,就侵犯了其他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其他人有权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份额,或主张平分。
总之,抚恤金是给死者近亲属的集体补助,不是某个人的“私产”。若遇到被独吞的情况,别犹豫,可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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