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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多份遗嘱,内容还互相冲突,法院到底认哪一份?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7-11 11:39:13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立了多份遗嘱,内容还互相冲突,法院到底认哪一份?贵州贵阳继承遗产律师来告诉您吧。

老人留下三份遗嘱,内容还全不一样一份给儿子,一份给孙子,还有一份写明捐给慈善机构。亲属们瞬间炸开了锅,个个都觉得自己手里的那份才最靠谱

其实,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答案。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有个前提:这份最后订立的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遗嘱有先后,法律只认最后一份有效的。但要注意,“最后写的”不等于“一定有效”,关键得看这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

例如老人最后写了一张手写纸条,内容清晰,签了名、注了日期,即便没有见证人,也可能构成有效的自书遗嘱;但如果老人最后录了段视频,说要把房子给老三,却没找两个见证人,录完后也没告知他人,这份遗嘱就可能因形式瑕疵无效。那法院具体怎么判断呢?贵州贵阳继承律师来告诉您吧。

1. 先看每份遗嘱是否形式合法。自书、代书、打印、公证、录像、口头遗嘱都允许,但必须符合各自的法律要求;

2. 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以时间最晚的遗嘱为准,前提是这份遗嘱没有被后续遗嘱废除或修改;

3.若老人订立遗嘱时精神状态异常(如严重痴呆)或受胁迫,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4. 若多份遗嘱仅部分内容冲突,法院会确认一致部分有效,冲突部分则视具体情况处理。

5.所以特别提醒:别自己随便写份纸条就当遗嘱。建议找专业律师团队,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必要时做公证或录像备份,避免后代为争遗产撕破脸。毕竟遗产本是份念想,别让它变成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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