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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共有房屋的价格谈不拢怎么办?法院会不会强制拍卖?
共有房屋的价格谈不拢怎么办?法院会不会强制拍卖?贵州贵阳律师咨询来告诉您吧。
这要分情况讨论。法院不一定会强制拍卖,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04条第一款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对于共有房屋的分割,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第一种: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第二种: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判决双方协商出售房屋,所得价款扣除费用后按比例分割;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申请法院拍卖或变卖房屋;
第三种: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法院可准许双方通过竞价取得房屋。
欧某这家人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姊妹三个和弟弟是法定继承人(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弟弟跟着父母生活了20多年,便认为房子“理所当然”是自己的;其他子女则主张法定继承分割,梳理家庭关系后,发现情况比当事人陈述的更复杂:
1、弟弟虽与父母同住20年,却因好吃懒做、有赌博习惯,并非“照顾父母”,反而是靠父母生活;
2、父母是再婚,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在国外,多年未来往;
3、父亲去世时,爷爷奶奶仍健在,他们也是法定继承人。
处理这个案子时,贵州贵阳民事律师先以调解为主——毕竟是家庭纠纷,先礼后兵。理清关系后,组织了五六次调解,还以律师函形式附上法条,把法律意见详细告知每位继承人。
最终,所有法定继承人先就房屋价格达成一致,同意房子留给弟弟,由弟弟向其他人支付补偿款。
为保障履行,我们通过法院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若弟弟不履行,可直接申请拍卖房产)。可惜的是,弟弟最终没有能力支付补偿款,法院只好对房屋进行了拍卖,再将拍卖款按比例分配给各继承人。
可见,法院处理共有房屋分割时,会尽量避免直接强制拍卖,优先鼓励双方协商;但如果协商不成、一方拒不履行,强制拍卖也是保障权益的最终手段。
遇到类似问题,建议保持冷静,积极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分割方案,必要时借助法院强制力保障执行。
有疑问的话,欢迎随时留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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