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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该怎么办?贵州贵阳离婚律师来告诉您吧。
近年来,离婚率呈上升趋势。提出离婚或许不难,但真正办理离婚却要面对诸多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判定等。那么,若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该如何处理呢?
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赵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生育一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19年6月,赵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综合案情后,依法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判决生效后,两人因感情问题依然长期分居,期间毫无联系,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于是,赵某在2021年2月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隔阂,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尤其是赵某自2019年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既未共同生活,感情也未得到任何改善,且分居已满一年。现赵某再次起诉离婚,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其离婚诉讼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应当准予离婚”意味着,当当事人初次离婚诉讼被驳回后,夫妻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感情已无法挽回,此时一方再次起诉离婚,说明其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十分坚决,法院应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此外,还有一个时间点需要注意:若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决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当然,若原告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也可在六个月内起诉。
如果您也遇到类似问题,希望尽快离婚、摆脱困扰,不妨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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