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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丈夫去世后,遗产是否全归妻子
丈夫去世后,遗产是不是全归妻子呢?贵州贵阳遗产纠纷律师来告诉您吧。
半年前,一个粉丝李某来找我们,说:“我丈夫刚去世,他生前有一套房子、一辆车,还有 30 多万元的存款。丈夫的爸爸妈妈说,那些东西不是我一个人的,要一起分。” 她气得直拍桌子,“我们结婚 20 年了,为啥不都是我的呢?”
我们请她冷静下来,一步步帮她分析,结果发现:房子和存款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丈夫去世后,并不是全归她一个人,而是要进入继承程序。
作为执业多年的继承律师,这类案件我们处理过很多。接受李某的委托后,我们立即帮她做了三件事,才把这笔遗产顺利处理下来。
第一步,划清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的边界。我们先调取了房产登记记录、银行流水和工资明细,确认这套房子和存款确实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该怎么办呢?我们先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依据我国《民法典》第 1153 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也就是说,女方直接拿到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丈夫去世后留下的遗产。
第二步,梳理第一顺位继承人,理清每人应得的份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第 1127 条的规定,丈夫的父母、子女和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丈夫的那一半遗产要在妻子、孩子、公婆之间平分。我们帮她理清了份额,再把这份继承权分配表提交到法院作为立案材料。现实中,如果你不提前明确这些,法院拖上半年都有可能。
第三步,促成亲属之间的调解,让我们的当事人顺利继承大头。李某本来特别抗拒让公婆分财产,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一方面打感情牌,毕竟老人生养儿子也不容易;一方面做法律引导,说明只要不是恶意争抢,他们都有份。最终协商后,公婆各拿了几万元象征性的补偿,孩子的部分暂时由李某代持,李某顺利拿到了房子和大部分现金,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
如果她没有请律师,很可能会出现这些问题:
第一,一上来就说 “都是我的”,忽略继承程序,直接被公婆起诉;
第二,不懂得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压根不会立案;
第三,对继承份额没有法律依据,调解谈不妥,拖上几年还伤了和气。
很多人以为结婚了,配偶就自然能全拿遗产,但法律上不是这样的。婚内财产确实是共同财产,但一方死亡后,就得按继承处理。请律师不是为了多要别人的一份,而是让你该得的一分不少,不该吃的亏不吃。真遇到财产变动时,一定要依法办事。
如果你也遇到丈夫或妻子去世后的财产分配问题,请给我留言,我们帮你捋清楚怎么分、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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