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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孕妇被扇耳光,丈夫踹伤对方反担责?
怀孕的妻子在商场被女导购扇了一个耳光,丈夫一气之下把对方踹伤了,结果自己反倒面临法律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呢?贵州贵阳免费律师咨询来告诉您吧。
2024 年,孕妇王女士因为退货和女导购李某产生争执,李某上去就给了王女士一巴掌。丈夫张某见状,一脚将李某踹倒,导致李某右侧肋骨骨折。事后,张先生被认定为涉嫌故意伤害。
很多人不理解:难道自己的妻子被打了,丈夫不能还击吗?这就要说说法律上的正当防卫了。根据《刑法》第 20 条,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两点: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李某这一巴掌属于轻微伤,但张先生这一脚直接造成对方轻伤二级,从法律角度来看,防卫的手段和侵害的行为明显不相当。
这里有个关键细节,王女士是孕妇,法律确实会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但这并不意味着防卫限度能够无限放宽。对比 2023 年福州的赵*案,赵*为了救被侵害的孕妇踹伤施暴者,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因为当时侵害正在进行。而杭州这起案件中,李某打完一巴掌后没有继续进攻,张先生在这个时候踹人,可能会被认为是事后防卫。
咱们再来看类似的案例。2024 年,上海一个丈夫因妻子被打了一个耳光,用板凳砸伤对方致重伤,被判了故意伤害罪。2025 年深圳,孕妇被陌生人持续骚扰,丈夫反击致对方骨折,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说明,法律判断不仅仅看结果,更关注侵害是不是持续、是不是处在现实的危险当中。
从民事角度来看,《民法典》第 1198 条规定,商场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遇到这类情况,我们应该优先选择拉开对方、躲避并报警。如果一定要反击,要记住:对方停止侵害,自己就停手,别让保护变成违法。法律的意义,是让正义得以恰当的方式实现。
大家对这个案子怎么看?可以在评论区一起探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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