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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9-18 17:24:14 分类:贵阳合同普法 浏览:1次


一、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

1.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而无效。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比如说,从事某份工作需要具有资格证书,对方提供了假的资格证书,以这种行为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胁迫是指对方以给另一方名誉、荣誉、财产、健康、生命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其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况通常表现为劳动合同简单化,法定条款缺失,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规定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受伤与企业无关、劳动者必须无条件服从自己单位的安排等。

1. 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企业不得录用童工,企业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

一、确定劳动合同无效的途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认定。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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