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合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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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合同律师关于合同编调整的具体事项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21-01-04 10:33:41 分类:贵阳合同普法 浏览:135次

《民法典》合同编所规定的合同属于广义合同。因此,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一切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皆受合同编调整。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编所确定的典型合同
所谓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名称和规则的合同。

合同编所确立的典型合同包括: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保理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来源:

①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6页。

②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4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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