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合同普法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贵阳合同普法列表

贵阳合同普法

什么是客运合同?承运人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4-19 11:03:54 分类:贵阳合同普法 浏览:1次

客运合同也叫旅客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之间关于承运人依照双方的约定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输到目的地,旅客为此向承运人支付运费的运输合同。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承运人的义务:

    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按照约定运输的义务: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救助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无论遭遇危险原因如何,都应当尽力救助。
承运人的责任:
    旅客伤亡责任:承运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应当对运输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同样适用于免票、持优待票或承运人许可搭乘的免票旅客。
携带物品毁损、灭失责任:承运人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行李毁损、灭失:承运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