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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什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4-19 11:06:46 分类:贵阳合同普法 浏览:1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人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的人;定作人是要求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并接受承揽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的人。
承揽合同的种类:
    1.加工合同,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2.定作合同,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制作出特定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加工合同和定作合同的区别就在于原材料的提供者不同,前者可以理解为定作人供材,后者可以理解为承揽人供材。
    3.修理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物品,予以修复并归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 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4.复制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样品,重新依样制作成一份或若干份,定作人接受该复制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复制的方式有多种,可以是翻印、翻拍、翻录,也可以是某种物品的复制。
    5.测试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定作人指定项目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交付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例如,对房屋抗震性能的测试、对汽车防撞功能的测试等。
    6.检验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定作人提供的特定事物的性能、问题、质量等进行检查化验,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的范围并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这几种,还有印刷、洗染、打字、翻译、拍照等等,承揽合同只是作为一种统称。
   承揽合同解除条件:
   1、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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