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交通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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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交通普法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9-06 14:54:12 分类:贵阳交通普法 浏览:1次

1、医疗费:门诊费+住院费+复查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总天数;

3、营养费:50元/天×经鉴定确定的营养期天数(如果营养期是区间值则取中间值);

4、后续医疗费:由鉴定确定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

5、护理费:51631元/年(2021年居民服务行业标准)÷365天×护理期(经鉴定被鉴定人的护理期是区间值,则取中间值);

6、误工费:51631元/年(2021年居民服务行业标准)÷365天×误工天数(经过鉴定确认误工期的,就以此计算,否则误工期算至定残前一日);

7、鉴定费:(见票据);

8、残疾赔偿金:41086元/年(贵州省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伤残指数)

9、被扶养人生活费:24230元/年(贵州省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抚养年限× %(伤残指数)÷共同抚养人(还有其他被扶养人的按上述计算方式计算,最后计算总额);

10、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等级×%(伤残指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见票据);

12、住宿费(见票据);

13、交通费(见票据);

14、财产损失(见票据,包括直接财产损失也包括间接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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