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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婚姻普法
贵阳离婚律师关于的财产处理
贵阳离婚财产处理
贵阳律师事务所
夫妻双方离婚时候,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遵守一下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婚姻中,双方收入都可能不一样的,不能因为一方的收入过低,而减少或者不分财产。
2.坚持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原则,分割财产时,要根据子女的生活和学习需要,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监理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4.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有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错过一方的利益,多分一部分财产。
5.坚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贵阳离婚律师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权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
5.其他归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