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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19年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16年,一男子因重婚罪获刑一年!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9-24 15:27:01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一起重婚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某因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长达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案件细节经庭审披露后,引发社会对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的关注。

丈夫葬礼上“外边媳妇”现身:16年“隐秘婚姻”浮出水面

 

2022年6月,临沂市兰山区某村一场普通的葬礼,成为撕开王某“双重生活”的导火索。据被害人尚某回忆,其公公去世当日,一名穿素色棉袄、戴白纸花的女子公然跪守灵堂,“腰里系着麻绳,完全是一副‘儿媳’的架势”。经打听,该女子名为温某,与王某育有一子,已在当地共同生活多年。

这一幕彻底打破了尚某19年的婚姻平静。尚某与王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据其提供的证据显示,早在2006年,王某便与温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一子(温某某)。自2016年起,王某以“跑长途货运需住车里”为由长期离家,实则与温某在兰山区某小区以夫妻名义同居,二人所育之子亦随其生活。

“他从2016年之后就没往家交过一分钱,手机也设了新密码。”尚某向记者出示的物流园监控截图显示,2021年冬,王某与温某多次共同进出小区,手中提着婴儿用品;邻居王婶的证言更直接:“他俩每天一起买菜、接孩子,村里谁不认识?都以为温某是他媳妇。”

证据链锁定“事实婚姻”:法院认定构成重婚罪

 

2022年6月,尚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办案机关调取了多项关键证据:温某分娩时的住院记录显示,王某以“丈夫”身份签字;王某与温某的聊天记录中,多次出现“咱闺女”“咱俩的家”等表述;物流园保安、温某邻居等5名证人的证言均证实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23年11月14日,兰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某辩称“与温某只是搭伙过日子,没领结婚证不算重婚”,但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本案中,王某与尚某婚姻关系合法存续(截至二审裁判仍未解除),其与温某虽未登记结婚,但通过长期共同居住、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共同抚养子女等行为,已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

最终,法院一审以重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婚姻不是‘遮羞布’”:法律专家提醒“双重生活”风险

 

“本案的典型性在于,王某试图以‘分居’‘未领证’为由规避法律,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核心要件已被证据链完整覆盖。”我们认为重婚罪不仅规制“法律婚+法律婚”,“法律婚+事实婚”同样构成犯罪。对于被害人尚某的遭遇,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通过刑事追责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目前,尚某已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入库编号:2024-02-1-212-001

      案件来源:(2023)鲁1302刑初1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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