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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规室内充电导致失火 法院:构成失火罪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20-11-23 10:53:29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111次
2020年4月8日凌晨,上海徐汇区一小区居民家发生火灾并致1人死亡。经消防部门初步分析,违规充电的电动车锂电池发生故障,是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事发后,孙某某在现场被民警抓获。
 据孙某某交代,其与被害人刘某系合租室友。案发前三天,孙某某刚从他人处购得一辆二手电动车。4月7日22时许,为了充电方便和防盗,孙某某和刘某像往常一样,将电动车内的电瓶拆下带至房间充电,且未采取任何防范失火的措施。次日凌晨1时许,孙某某的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失火,并最终致刘某死亡。
当时睡得很熟,火势很大,我的头发都被烧焦了,惊醒后我的第一反应是下楼逃生。逃生时我拍了刘某的肩膀,他嗯了一声,我以为他醒了,我就去隔壁叫其他人,等我返回时火势已经大到无法进入……这件事发生了我很自责。”庭审中,孙某某回忆事发经过,并对自身行为认罪悔罪。


以案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等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孙某某系坦白,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上海徐汇法院依法认定孙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律师提醒,对于电动车等大件物品的充电,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按照相关说明书进行操作。如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积极制止、举报,防患于未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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