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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4-04-28 17:36:11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

未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

明知他人冒用自己医保卡

仍出租、出借,数额较大的

将构成共同犯罪

 

 

 

小晴突然身患疾病,却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是借年龄相仿的表妹小兰的医保卡看病,最终小晴因冒用他人医保卡被医保部门行政处罚,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663.1元,并被处以2倍罚款5326.2元。

 

案情回顾

 


20212月,小晴因病需住院治疗,因当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是小晴冒用表妹小兰的医保卡到绍兴某医院就诊并进行手术治疗。


20231月,小兰也患有同样疾病需要医治,也至绍兴同一家医院就诊。医师在给小兰诊治时,发现2年前小兰已在该院进行过该项诊疗,主治医师在交谈中发现了冒用医保卡的情况,随后向医保部门报告此事。


医保部门对小晴进行约谈,在种种证据面前,小晴承认了冒用他人医保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事实,医保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小晴进行处罚。

 

 

 

医保基金是个人就医时使用的基金,个人只有在参保期间才能使用医疗保险报销。可能有人疑问,用自己亲人的医保卡看病、开药,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吗?答案是肯定的。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未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明知他人冒用自己医保卡,仍出租、出借,数额较大的,将构成共同犯罪。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第一款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第四十一条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共同维护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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