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免费咨询
新闻资讯
右转不观察,出事负全责!
5月11日6时45分许,阿甘某某驾驶川ZQA***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宜宾市长宁县443省道(龙头—芙蓉山)14KM+200M交叉路口处,在右转弯进入农户院坝过程中,与右方辅道同向行驶由王某群驾驶的普通二轮自行车刮擦,造成王某群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宜宾交警长宁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阿甘某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全部责任。交警提醒:驾车经过路口,牢记“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让右方来车先行”这三个基本的让行规则!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宜宾交警在线、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点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