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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是工伤吗?
网友“语”提问:我从2024年开始在现在的制造公司上班,工作时间是工作日上午8点到12点,因为我是兼职员工,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前几天,我在干活时手臂卷入机器受伤,伤情严重。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能申请工伤吗?
答:“临时工”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临时招用的工人,是一种社会性称呼,当前我国法律上并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分。
结合这位网友的描述来看,这位网友应当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虽然不同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但本质上也是劳动关系。《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此,这位网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公司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应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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