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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200元一次,“跑腿”变“帮凶”!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
层出不穷
浪漫的“现金花”
也可能变成“洗钱花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杨某(另案处理)在某软件上得知,利用花店购买现金花盒取现的方式跑分可以获利,便邀集被告人陈某帮助其开车前往花店转移诈骗资金,并承诺支付每次200元的好处费。
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4日期间,陈某在杨某的带领下,开车前往花店帮助转移诈骗资金共计10万元,共获利16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转移非法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部分退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资金,全部退缴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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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提高警惕
避免陷入浪漫的“洗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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