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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小区车辆被刮,物业公司是否需赔偿?
上海的张某五最近遇上了烦心事:自己停在小区里的车,不知被谁刮出几道长痕。他随即报警,可警方发现小区未安装监控,无法找到肇事者。于是,张某五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自己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却没保管好小区内的车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这就引出了一个法律知识点:物业公司到底要不要承担这类赔偿责任?
贵州贵阳物业律师告诉您,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而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对小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固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一义务有明确限度 —— 以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庭审中,物业公司出示了小区物业合同,其中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设施维护、清扫保洁、绿地养护等,唯独未提及对机动车辆的保管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因物业合同中未约定物业公司负有车辆保管义务,且张某五所交物业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用,故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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