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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两年五嫁骗百万彩礼,女子获刑 11 年
2018 到 2019 年,安徽女子苏某某上演了一出 “现实版骗婚剧”—— 经 “干爸” 介绍,她两年内连续与 5 名男子办婚礼,收的彩礼、定金加起来近百万,最终因诈骗罪被判 11 年,所有彩礼全需退还。
更离谱的是,她前两次 “结婚” 间隔仅 4 天,刚和前者喝完喜酒,转头就与下一人拜堂。5 次 “婚姻” 里,她只跟最后一名男子领了结婚证,可领证不到一个月就离开,一年后便提离婚。每次收完彩礼,她都会找 “回门” 之类的借口溜走,之后要么失联,要么坚决不见面。不少男方家损失惨重,从几万到 30 几万不等,即便追回部分钱款,也搭进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这不是 “彩礼纠纷”,是妥妥的诈骗罪
很多人会疑惑:这算普通彩礼矛盾,还是诈骗?贵州贵阳骗婚律师告诉您,从法律层面看,苏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点不含糊。
1、主观有 “非法占有” 目的:刑法第 266 条明确,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苏某某两年内连办 5 次婚礼,显然无真心与任何人共同生活,就是靠 “办婚礼” 让男方误以为是真结婚,从而骗取彩礼,目的极其明确。
2、客观有 “虚构事实” 行为:她通过办婚礼、营造 “要结婚” 的假象,隐瞒自己不想过日子、只想骗钱的真相,让男方信以为真并交出彩礼,属于典型的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3、数额远超 “特别巨大” 标准:她累计骗得超百万彩礼,远超诈骗罪 “数额特别巨大” 的认定标准,法定刑本就 10 年起步。后续她上诉称 “是姐姐干的”,但法院查户籍、找受害人核实后,均未发现证据,最终维持了 11 年的判决。
给谈婚论嫁者的 3 个实用建议
婚姻不是儿戏,彩礼是心意而非敛财工具,准备结婚的人一定要做好这 3 点,避免踩坑:
一、先查 “底细”:婚前务必查看对方户籍信息,同时去民政部门查询其婚姻状况,别只听对方说 “没结过婚” 就信以为真。
二、彩礼留 “证据”:给彩礼时,转账要备注 “彩礼”;聊天记录里明确提及彩礼相关内容;婚礼视频、收条等也都要妥善保存,真出问题时,这些都是关键证据。
三、警惕 “急要彩礼”:如果刚认识没多久,对方就以 “家里有事”“要买房” 等理由,催着要高额彩礼,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别被情绪冲昏头脑。
记住,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把婚姻当 “骗钱幌子” 的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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