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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抚恤金不是遗产,被独吞可这样维权
王某家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抚恤金被其中一个子女独自拿走,其他兄弟姐妹来问能否要回。贵州贵阳民事律师来告诉您,答案很明确 ——完全可以。
一、先明确:抚恤金≠遗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 17 条,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意味着:
1、抚恤金、丧葬费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因此不是遗产,而应归为家庭共同财产。
2、老人不能通过遗嘱指定某一子女单独继承抚恤金。因为它并非死者生前拥有的个人财产,不符合《民法典》第六编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的定义。
二、抚恤金该归谁?怎么分?
抚恤金一般由老人生前工作单位依法直接发放给近亲属,本应所有直系亲属共同享有。
虽然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分配时通常会参考遗产继承原则:
分配对象:优先在配偶、子女、父母之间合理分配。
分配考量:会结合亲属与死者的亲疏关系、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比如经济特别困难或需重点照顾的亲属可能多分,未尽赡养义务的则可能少分甚至不分。
三、被独吞了,怎么维权?
若有子女独自占有抚恤金,就侵犯了其他兄弟姐妹的合法权益。此时,其他亲属有权通过法律途径:
1、要求独占者返还属于自己的份额;
2、主张按合理比例平分这笔钱。
很多人会把抚恤金和遗产混淆,这也是此类纠纷频发的原因。总之,抚恤金≠遗产,不能被某一人独占,所有近亲属都有权获得相应份额。若遇独吞情况,其他亲属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您现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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