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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打人的法律后果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10-20 10:13:57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一言不合就动手”,这样的场景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可很多人不清楚:同样是动手,什么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什么情况只需接受行政处罚?又在什么情形下,仅需批评教育即可?贵州律师告诉您,要分清这些,得从法律对 “伤害程度” 的界定和相关规定说起。

一、构成刑事犯罪:需达到 “轻伤以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 的成立有明确前提 —— 必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达到 “轻伤以上”(含轻伤)。我国《刑法》第 234 条对量刑有详细规定:

1、造成轻伤:一般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造成重伤: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比如用硫酸毁容):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简单说,只要动手造成的伤害达到 “轻伤”,就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伤害越重,量刑也越重。

二、仅需行政处罚:伤害为 “轻微伤”

若动手后仅造成对方 “轻微伤”,未达到轻伤标准,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需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并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比如多次殴打、殴打老人小孩等),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即便不坐牢,轻微伤也会留下违法记录,还得面临拘留和罚款。

三、仅需批评教育:未造成任何伤害

如果动手情节轻微,最终未对他人造成任何身体伤害(比如只是推搡一下,未导致疼痛、红肿等),通常不会涉及刑事或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一般会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认识错误、赔礼道歉。

四、关键提醒:重视调解与谅解,更要避免冲动

若不慎动手造成他人伤害,务必抓住 “调解机会”—— 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会组织双方调解,若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比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且取得对方谅解,往往可以不再追究行政责任,甚至避免刑事处罚。

最后还要谨记:遇事一定要冷静,切勿冲动动手。“打赢了坐牢,打输了进医院”,这句俗语道尽了冲动的代价,别让一时火气酿成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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