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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90岁老人立遗嘱的法律效力解析
90岁老人立遗嘱是否有效?贵州贵阳立遗嘱律师来告诉您吧。
兄妹几人为争夺北京二环一套价值5000余万元的房产对簿公堂,争议核心直指90岁老人生前订立的一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老人订立遗嘱时已90高龄,数月后便离世,遗嘱中明确将房产留给小女儿,但其他兄弟姐妹均不予认可,主张老人订立遗嘱时已神志不清,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接受委托后,我重点推进了以下几项关键工作,最终帮助小女儿守住了老人生前的心愿:
其一,全面调取老人订立遗嘱前后的全部诊疗记录。除核查立遗嘱前六个月的病历外,我重点核实了立遗嘱期间及之后的诊疗资料,结果显示老人意识清晰、表达流畅;病历中无任何关于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或其他精神类疾病的记载,且老人临终前半年仍能独立生活,处理日常事务思路清晰。
其二,联系遗嘱见证的两位邻居,详细核实订立遗嘱的全过程。邻居们均如实陈述:“老爷子立遗嘱那天精神状态很好,说话条理清晰,还特意跟我们强调,这房子要留给真心照顾我的人,不能让不孝顺的分走”,意思表达明确无误。
其三,向法院提交了遗嘱订立时的全程录像。视频清晰记录老人神志清晰、表达流畅,能准确说明自己的财产状况、家庭成员信息,还清晰阐述了为何将房产留给小女儿的理由,全程系自主意愿,无任何受胁迫、受诱导的情形。
上述证据提交后,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认定案涉遗嘱合法有效。
这里需要明确:判断高龄老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核心标准并非年龄大小,而是其订立遗嘱时是否意识清晰、具备自主判断能力。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明确:只要老人订立遗嘱时能够认清自身行为性质、知晓个人财产状况、明白遗嘱生效后的法律后果——即具备完整的认知与判断能力,即便已90岁、100岁,其所立遗嘱也可认定为有效。反之,若老人订立遗嘱时已无法辨认自身行为及后果,即便遗嘱形式再规范,也可能因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而被认定无效。
因此,给大家提几点实务建议:
1. 若老人年龄较大或已出现认知衰退迹象,订立遗嘱时务必同步留存能证明其当时精神状态的材料——比如近期医院诊断记录、与家人的清晰对话录像,或由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士在场见证的全过程录像。
2. 订立遗嘱时尽量采用规范形式(如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且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确保老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不少人误以为“年纪大了,立的遗嘱就当然无效”,这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但实践中,高龄老人所立遗嘱确实更容易引发民事行为能力争议,此时“证据”就成了关键。若不注意这些细节,很可能导致老人的真实意愿无法实现。而请专业律师介入,既能提前规划证据留存事宜,也能在争议发生时,凭借法律规定与事实依据,有效支撑遗嘱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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