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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 这子女还能分遗产吗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12-31 15:45:25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如今,遗嘱的形式愈发多样,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录音录像遗嘱等层出不穷;与此同时,遗产的种类也日趋复杂,股权、虚拟财产、多套房产等多元财产形态,让继承问题更具挑战性。在诸多继承纠纷中,两类核心问题尤为突出,值得深入探讨。

第一类问题是:老人订立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部分子女,却未给身患重病或无生活来源的子女预留份额,此类遗嘱是否有效?贵州贵阳立遗嘱律师来告诉您吧。

答案并非简单的有效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这类遗嘱并非整体无效,但未为特定子女保留必要份额的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优先审查主张预留份额的继承人是否符合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条件。若符合该条件,法院将在处理遗产时,先为其预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剩余部分再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举例而言,若老人订立遗嘱将房产全部留给配偶,但子女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法院可判决房产由配偶继承,但配偶需向该子女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这一规定既尊重了遗嘱人处分财产的意愿,也兼顾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意思自治与公平原则的平衡。

第二类典型问题是:老人与继承人以外的案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能否再主张遗产?所谓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老人与扶养人约定,由扶养人承担老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老人去世后将遗产赠与扶养人的协议。在实践中,此类协议多因子女常年在外、无法履行赡养义务而订立。在此情形下,若扶养人已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照料老人生活、支付医疗费、办理丧葬事宜等全部义务,且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当子女以法定继承人身份主张遗产时,法院将优先支持扶养人取得遗产。

这一裁判逻辑的核心依据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律之所以赋予遗赠扶养协议更高的优先效力,旨在鼓励公民积极履行赡养帮扶义务,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即便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但若其未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其遗产主张也无法得到法院支持。这一规定既强化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也为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

综上,随着继承形式与遗产类型的多样化,继承纠纷的解决需精准把握法律精神。无论是遗嘱继承中的必要份额预留,还是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的效力优先性,本质上都是法律在尊重个人意愿与维护社会公平之间的审慎平衡,为妥善处理继承争议、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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