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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女子反抗猥亵男致其摔倒死亡,法院这样判
女生独自下班回家,没成想被一个醉酒男子给盯上了。这男的见女生身材瘦小,又一个人走,顿时起了歹心,一路偷偷跟着女生到了楼道里,然后直接上手搂抱、亲吻,摆明了就是想实施猥亵,甚至还想进一步侵犯。
换谁遇到这种事都会害怕又愤怒,这女生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她本能地用力一把推开了这个男子。可谁能想到,这男的被推之后没站稳,脚下一滑就从楼梯上滚了下去,头部重重撞到了地面,最后没救过来,直接致死了。
男子死后,他的家属不干了,找上门来要求女生赔偿。女生这边也觉得人命关天,心里多少有些不安,就自愿拿出了5万块钱,想着能多少弥补一下。可男子家属根本不满足这5万,转头就把女生告上了法院,一开口就索赔87万,里面包含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一堆费用。
这事儿一下子就闹大了,大家也都在猜,女生这算不算防卫过当?到底用不用赔钱?我来给大家梳理下法院的判决逻辑。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后认为,女生是在遭受男子猥亵、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才动手推开男子的。她的行为仅仅是为了摆脱侵害、保护自己,既没有任何过错,也完全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所以最终,法院认定女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直接驳回了男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实这个判决特别合理,也符合大家的朴素情感。面对不法侵害,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护自己,不能因为防卫行为导致侵害人意外死亡,就反过来让受害者承担责任,这既不合情,也不合法。要是真这样判,反而会让受害者不敢反抗,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判决满不满意?我觉得这就是正义该有的样子,既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正当防卫的边界,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不法侵害不可为,受害者的自我保护权,理应受到法律的全力保障。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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