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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刚刚才签完合同,房价就涨了60万,卖家这时候反悔了,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刚刚才签完合同,房价就涨了60万,卖家这时候反悔了,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2019年年初,王某通过中介向胡某购买了一套价值140万元的商品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按照合同约定向胡某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以及25.2万元的购房款,并且约定三月下旬双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再支付尾款,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从三月中旬开始,当地的房价大幅上涨,这套房子也是也跟着涨了,直接涨到了200万元,王某都还来不及高兴,就收到了原房主胡某的毁约信息,迫不得已陈某便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求对方赔偿70万元的违约金,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承办法官向双方阐明了本案是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选择权在于守约方,如果选择合同继续履行,则卖方胡某就要协助过户并且支付违约金;如果选择解除合同,那么损失赔偿则包括增值部分在内的可得利益,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胡某同意配合过户登记手续并且赔偿王某的违约金2万元,王某也在判决当天支付了房屋尾款,顺利过户。
如果说房子涨了就反悔,跌了就庆幸的话,还要法律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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