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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在超市把矿泉水喝完后准备拿空瓶去收银台结账,结果却被超市工作人员举报成了犯盗窃罪?
在超市把矿泉水喝完后准备拿空瓶去收银台结账,结果却被超市工作人员举报成了犯盗窃罪?
一男子运动后就去超市准备买瓶饮料喝,准备去结账的时候看着排队人有点多,加上刚运动完很口渴,心想着要不先喝了,待会再拿空瓶去结账就行了,于是就一口气喝了三瓶饮料,没想到被超市的工作人员给拦住了,并以盗窃罪报警了,不管该男子如何解释,超市工作人员就是不相信,那么该男子到底是否构成盗窃罪呢?贵州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该男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众所周知,盗窃罪需要盗窃金额比较大才构成犯罪,当然了,如果说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扒窃的话,就算金额很小,也构成盗窃罪,为什么该男子不构成盗窃罪呢?
第一点:男子喝的饮料价值只有几块钱,显然数额不大,虽然说超市场所是在室内,但是属于对公众开放的经营场所,如果是公共场所,那么就不是入户盗窃,因此不构成盗窃罪;
第二点:盗窃罪是故意犯罪,是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男子是在超市喝了饮料,但是没有证据证明男子是不会付款的,男子只有越过收银台拒不付款的情况下,才构成故意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只要男子还在超市里,就不能排除付款的可能性。
最后公安机关认定该男子没有盗窃行为,贵州贵阳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去超市购物我们还是遵守超市的规定,以免被人误会,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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