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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您知道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吗?
您知道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吗?贵州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下。
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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