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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抢夺罪一般判几年?处多少罚金?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10-10 09:41:41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构成抢夺罪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两年内三次抢夺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抢夺,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抢夺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抢夺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抢夺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构成抢夺罪的,会根据抢夺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构成抢夺罪对于缓刑的适用,会综合考虑抢夺的起因、数额、手段、次数、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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