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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号、养号、刷打赏,三人分赃 37 万 ?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5-07-30 10:26:57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盗号、养号、刷打赏,三人分赃 37 万 —— 湖南湘潭这起直播黑产案,简直比谍战片还刺激啊!

2024 年,冯某、李某、张某组织了一个盗号联盟,专门盯着未成年人挖坑。他们用刷好评、领红包当诱饵,骗到微信账号以后,立刻绑定非法物联网卡,把原主人直接踢下线。这些账号养了一周之后,专供直播间刷虚假打赏套现。短短三个月,37 个账号疯狂刷礼物,三个人净赚 37 万,最后被警察一窝端。直到这时他们才知道,键盘敲出来的不是发财梦,而是铁窗泪。

咱们先说说他们踩了哪些法律红线:

第一,盗号本身就是重罪。根据刑法第 285 条,他们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微信数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高能判 7 年。要是账号里有身份证、手机号这些实名信息,那就更惨,直接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三到 7 年刑期等着你。

再说说打赏这事儿。有人觉得虚拟礼物不算钱,可法律不这么看 —— 打赏金换的是真金白银,妥妥的是财产。这仨人控制账号、刷礼物再套现,跟偷钱没区别,构成盗窃罪。参考宁波苏某盗窃虚拟币 3800 万被判 4 年 10 个月的案例,他们 37 万的分赃款就是铁证。

更过分的是,他们专门挑未成年人下手。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孩子的犯罪要从重处罚。想想看,被盗号的孩子多害怕,家长多着急?这种利用孩子单纯行骗的行为,法律必须狠狠敲响警钟。

从犯罪分工来看,冯某搞技术、李某养号、张某销赃,三人如同一条船上的蚂蚱,都是共同犯罪主犯。甭管是主犯还是从犯,谁也别想拿 “我只是打工的” 当借口,一个都跑不了。

咱们普通用户该怎么防范呢?贵州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记住三个原则:

账号不外借,尤其是做任务、领红包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十有八九是陷阱;

开启微信双重验证,通过登录设备管理者随时查看有没有陌生设备;

定期检查账号绑定情况,发现不对劲立刻冻结。

要是真遇上盗号,赶紧收集聊天记录、登录 IP 地址,报警的同时找平台维权。

现在法律和科技都在加码整治黑产:2025 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物联网卡必须人脸核验,区块链技术能追踪虚拟财产,杭州甚至试点了数字资产司法存证平台。想在虚拟世界钻空子?门儿都没有!

记住,虚拟世界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次恶意点击、每一笔分赃,都在法律监控之下。守住账号安全,就是守住数字时代的钱包。毕竟,键盘敲得出代码,可敲不出后悔药啊!

关注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让我做您身边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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