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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婚姻普法
离婚协议中千万不要把这几点写进去了,不然,您会后悔的。
离婚协议中千万不要把这几点写进去了,不然,您会后悔的。
大部分选择离婚的人群,都是自愿离婚的,等把离婚写完之后呢,就很着急的去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了,有的时候,就是这种迫切的心情导致事情办理的不恰当,为什么这么说呢,贵州贵阳离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以下这几点千万不要写在离婚协议中,是哪几点呢。
第一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是非常有利的;
第二点: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就算是对方隐匿财产了,相当于您分割已经好了;
第三点:婚后按揭购房归一方所有的,应该有一方来还贷,但是您要知道,单单凭离婚协议书是不能解除一方对于银行的还款义务的;
第四点: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房产赠与给子女的,财产交付给子女或者房产没有过户给子女之前,如果只是口头承诺而已,这就相当于没有约定,大家都知道了吗?
法律讲究的是严谨,各位可千万不要疏忽了,否则出了问题也就只能您自己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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