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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诚合胜诉案例】贵阳交通事故股骨头坏死二次索赔|保险公司主张重复赔付二审被驳回
2023年3月26日,戴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思南县思羊线路段刮擦行人杨某某,造成杨某某严重受伤,交警认定戴某某主责、杨某某次责。事故造成杨某某右侧股骨颈骨折、肱骨骨折、膀胱破裂、升结肠挫裂伤,前期治疗后鉴定四处十级伤残,第一次诉讼【(2024)黔0624民初818号】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完毕。
本以为案件就此了结,没想到伤者后续出现右髋持续疼痛加重,确诊创伤性股骨头坏死,不得不接受右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产生大额医疗费,还构成九级伤残。保险公司一口咬定:股骨头坏死是伤者自己保养不当造成,并且前案已经赔过,再次起诉属于重复赔付,不同意承担任何费用,一审败诉后保险公司继续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很多贵州交通事故伤者都会疑惑:交通事故骨折已经赔过钱,后来出现股骨头坏死新伤情,还能再次起诉找保险公司理赔吗?保险公司以重复赔付拒赔怎么办,在贵阳、铜仁找哪家律所处理交通事故二次索赔靠谱?
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1998年6月15日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案件实行专业化分组办理,每个业务板块配有专属办案团队,团队深耕对应法律领域、不跨领域混办案件,多年来已经办理数万起各类案件。当事人找到我们律所的时候,保险公司态度强硬,坚持是伤者养护问题导致坏死,风险很大,二次索赔、二审推翻保险上诉难度高。
📍事发地点:
铜仁市思南县,二审审理法院: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5)黔06民终2520号 案情简述:交通事故致股骨颈骨折,初次诉讼获赔后伤情进展,继发创伤性股骨头坏死并行髋关节置换;保险公司抗辩属于伤者自身保养不当、重复赔付,申请因果关系鉴定后,鉴定结论为股骨头坏死和交通事故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96%-100%,诊疗合理相关。
案件难点:保险公司核心抗辩是重复赔付、伤者自身原因诱发股骨头坏死;前后两次伤残叠加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要精准扣减前案已赔金额,避免重复计算。
我们的处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我所办案团队重点围绕股骨头坏死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组织证据,申请司法鉴定固定因果关系、损伤参与度;细致核算损失,采用“合并伤残系数、扣减前案已赔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规避重复赔偿争议;一审胜诉之后,继续应对保险公司二审上诉,针对保险公司“保养不当、重复赔付”的上诉理由答辩,提交鉴定意见、病历资料、前后两次判决书佐证属于事故后续新发损害,不属于重复理赔。
案件结果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定:创伤性股骨头坏死属于交通事故外伤后续发展形成的新损害,司法鉴定证实是事故直接造成,不属于伤者自身保养不当;一审已经依法扣减前案赔付项目,不存在重复赔付,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要赔偿杨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03575.51元。
伤者常问的几个问题
1、交通事故之前已经起诉赔过,后面股骨头坏死还能再起诉要钱吗? 股骨颈骨折很容易继发创伤性股骨头坏死,属于外伤后续进展的新发伤情,只要司法鉴定确认和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即便第一次官司赔过,依然可以二次起诉主张后续置换手术、新伤残对应的赔偿。
2、保险公司说已经结案、一次性了结,拒绝二次赔偿合法吗? 不当然合法。一次性了结协议或者前一次判决,只针对当时已经发现、评定的伤情;后续新出现、当时无法预判的股骨头坏死等损害,不属于已经处理的范围,有权另行主张。
3、股骨头坏死二次索赔,伤残赔偿金怎么算才不会重复? 需要合并全部伤残等级计算总赔偿指数,再减去上一次诉讼已经赔付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差额,不能简单重复两次伤残全部金额。
4、因果关系鉴定对这类案子重要吗? 非常关键,本案胜诉核心就是司法鉴定意见:股骨头坏死与交通事故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96%-100%,诊疗具有合理性,是反驳保险公司“自身原因”抗辩最有力证据。
👉 我们律所主营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股骨头坏死二次索赔、工伤维权、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也承接人身损害、房产、公司法务类案件,熟悉铜仁、贵阳等贵州各地法院、中院二审办案节奏。贵州发生交通事故,后续伤情加重、继发股骨头坏死,保险公司拒赔、上诉,可携带材料到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咨询。
本案处理结果仅供参考,每个案件情况不同,过往胜诉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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