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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咨询一下贵州省城市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笫一款的规定内容是什么?能告知一下吗?谢谢!

作者:罗律 时间:2021-08-07 13:14:04 分类:诚合问答 浏览:1次

问:您好!我咨询一下贵州省城市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笫一款的规定内容是什么?能告知一下吗?谢谢!

答: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的,可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车辆。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公共交通经营许可在车辆上使用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等的,没收其使用的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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